关于切实做好
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紧急通知


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科技厅系统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讲科学的高度抓好本部门的预防工作。要加大宣传预防知识的力度,使每位职工都掌握预防的基本方法。
  二、减少各种会议和活动。厅机关和厅属单位近期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工作人员尽量减少外出。“五一”期间,机关及厅属各单位一律不组织集体外出旅游。
  三、建立报告登记制度。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未得到有效控制前,机关和厅属单位职工外出和从疫区返回,必须向办公室报告。
  四、坚持每天进行消毒。各单位“五一”节前对办公场所组织一次全面的卫生大扫除。
  五、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天下午4:00以前向办公室报告本单位有无疑似病人的情况,并由办公室汇总向上逐级报告。对漏报、瞒报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六、从疫区返回人员离岗一周观察,身体不适者离岗休息。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并向办公室报告。
  七、厅党组将于近期就本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一次检查。
  八、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5032404、8190708

                                  宁夏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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