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重要部署和一系列措施,自治区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于昨日发布第三号通告,要求各有关部门从七个方面做好工作。
通告指出,五一节期间,自治区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成员和自治区卫生厅机关工作人员不放假,自治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放假、不离岗、不离银,各市县(区)主要负责同志也要坚守岗位,加强值班,确保上下联络畅通。
通告要求各部门、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要层层建立防治非典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按照属地原则,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疫情的预防和控制负总责。要加强农村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对农民群众进行防治非典知识教育,提高农民的自我防范意识,全面整治农村卫生环境,及时切断疾病传播途径。在具备行医资格的乡镇医疗机构设立发热门诊,严格首诊负责制,发现发烧病人和疑似病例,必须立即向市县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传播,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防治非典工作规定,加强对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和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消毒,暂时限制人员过于集中的活动,并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尽量减少教师出校。已放假的中小学校要主动和家长配合,跟踪了解学生身体状况,教育学生不要外出。自治区计划、经贸、财政、内贸等部门要做好物资储备、供应工作,各级药监、技术监督、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乘机哄抬物价、制售不合格药品、开虚假处方等不法行为,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协助卫生医疗、疾病控制部门依法实施隔离措施,对于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借机造谣惑众、影响社会治安的,依法从快处理,确保防治非典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告还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关心爱护非典防治一线的医护人员和非典患者,为他们的工作生活和康复创造有利的条件,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为他们送温暖、献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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