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防非典战役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访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陶源
我区出现非典型肺炎病例以来,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防治非典工作的具体工作部署和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财政部门的职责,本着积极主动,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从资金筹措、落实、监管和配合等各个方面全力支持防治非典工作,为全区干部群众打赢防治非典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日前,记者就防治非典非常时期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的工作情况访问了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陶源同志。
问:陶厅长,早就听说,在此次防治非典战役中,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尤其是自治区财政厅做了大量工作,建立了一整套应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财政机制,请您就有关情况给广大读者介绍一下。
答:非典型肺炎疫情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在防治资金上给予保证,是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的重要基础,财政厅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深感责任重大,因此始终把防治非典工作作为财政部门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在资金、政策、措施三个方面给予全力保障。在资金方面,财政部门调整了支出结构,筹措资金建立了应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截至目前,全区各级财政拨付非典型肺炎防治防疫经费6131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2476万元,市县级投入3655万元,切实保障了非典防治工作的经费需要。在政策方面,我们及时转发了财政部及有关部委联合急电及文件10多份,制定出台了我区关于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的财政政策,及时拨补市县非典资金820万元。在措施方面,我们建立高效快捷、上下联动的非典防治资金保障运行机制,制定了一套防治非典资金拨付特事特办、限时办理的工作办法,同时加强非典资金的监督与管理,下发了《关于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防疫资金管理有关情况的通知》和《关于报送非典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日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拖延、推诿防治资金的筹集、办理,决不能截留、挤占或挪用防治非典专项资金,并在全区财政系统建立了非典防治经费日报制度,及时了解全区非典防治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此外,对医疗设备全部通过政府采购进行购置,按照卫生部门提供的设备购置要求,即到即办,绝不拖延。
问:我区卫生医疗基础条件相对较差,应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也较弱,为改善这一局面,自治区财政部门做了哪些工作?
答:我们首先加强与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及时全面地掌握疫情变化和防治防疫经费的需求情况。鉴于目前我区尚无一所传染病医院的现状,根据自治区政府的要求,重点支持自治区结核病防治所改扩建为传染病医院,前期投入430万元为该医院购置了急需的传染病专业防治设备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其次通过政府采购快速为定点综合医院及传染病医院配备急需设备。第一批支出210万元,购买了两台移动床旁X光机、传染病医院小设备等。第二批支出596万元为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传染病医院、固原市医院分别购买了运送非典患者的专用救护车、通勤车、业务小轿车以及传染病设备和防护用品等。
问:在这次抗击非典的战斗中,广大一线医务、防疫工作人员发扬了无私奉献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那么财政部门给予了他们什么样的关怀?
答: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要求,我们下发了《关于对防治非典型肺炎卫生医务工作者给予补助的通知》及《提高补助标准的通知》,制定了对参加非典型肺炎救治工作第一线的医务和防疫工作者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方案,将五一前一线医务人员每人每天100元、一线防疫人员每人每天50元的补助标准提高为五一后的200元和100元,以每10天一次的拨款方式拨付补助资金,保证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医务、防疫人员手中。截至目前,共拨付全区医务工作人员补助资金316万元,其中区本级100万元,市县级216万元。
问:非典患者的救治费用由谁来承担?
答:4月21日,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非典型肺炎患者救治费用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规定对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典患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按规定及时支付患者救治费用,并通过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助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等途径,进一步解决参保患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外的费用;对城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非典患者,由失业保险机构安排相应的医疗补助金;对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地区,要对城乡困难非典患者进行重点救助;对未参加有关医疗保障制度及已经享受有关医疗待遇的个人医疗费负担较重的非典患者,单位、当地政府要给予适当医疗补助;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低保对象、城市流动人员、贫困人员以及其他困难群体非典患者应及时救治,绝不允许出现因医疗费用问题使非典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救治的现象发生。截至目前,全区直接用于非典病人、疑似病人、留观救治费用达425万元,其中本级320万元,市县级105万元。
问:关于农村防治非典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实行了哪些资金政策?
答:我们认为,农村防治非典是整个防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防治工作不仅关系着农民的健康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也直接关系着全国防疫工作的成败。但我区农村医疗基础设施落后,技术力量不足,疫情检测体系不健全,农民卫生防疫知识少,防范意识差。为此,我们把农村防治非典工作重心放在资金落实上,4月30日即筹措资金22万元,组织相关人员加班加点编制、印刷、发放了90万份《农村防治非典知识手册》,同时会同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民和城镇困难群众非典型肺炎患病者救治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农民非典患者从留验、隔离到治疗的全过程一律实行免费。5月21日,我们又紧急下拨了全区农村非典防治专项经费400万元,用于县、乡、村发热门诊、隔离、转运、设备购置和医护人员防护设备的配备。
问:疫情发生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广大群众纷纷捐款,财政厅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4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会议决定,开设防治非典社会捐赠基金专用账户,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管理,当天下午,我们就在银川市商业银行7家支行开设了防治非典社会捐赠基金专用账户,并通过电视新闻滚动播放捐款账户名称。截至5月27日,共接受防治非典社会捐赠资金5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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