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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科技副乡(镇)长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了加大乡(镇)科技工作力度,加强科技干部规范管理,明确科技副乡(镇)工作职责和任务,特提出科技副乡(镇)长管理工作的具体意见:
一、科技副乡(镇)长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1、科技副乡(镇)长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乡(镇)的科技工作,发挥组织、示范、协调作用。
2、组织制定有关实施本乡(镇)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发展计划,参与本乡(镇)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为本乡(镇)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3、组织科技攻关、技术开发、技术协作和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推广,协调组织“星火计划”、“丰收计划”及“231工程”的实施。
4、组织实施“科教兴县”战略,落实创建科技工作先进乡镇的任务。积极发展“优质畜牧”农业,加强与县属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完成县上下达的各项科技工作任务。
5、协助乡(镇)党委抓好科技副村主任的选拔、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技术承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
6、组织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及农业科技成果的示范工作,抓好科技示范村、示范户的建设和指导。
7、抓好乡、村企业的科技进步工作,为乡村企业的产品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进以及资源开发利用做好论证决策。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乡、村企业与区内外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大中企业的横向联合,建立技术协作关系。
8、抓好农村科技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负责村一级农民技术员的申报、考核工作。组织农民各类实用技术的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生产管理水平。
9、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分配和下达的科技工作,及时反映本乡(镇)科技工作情况。
10、科技副乡(镇)长每年都应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上报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年末根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写出工作总结,由乡(镇)党委、政府签注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存档备案。
二、科技副乡镇长的管理考核
1、科技副乡(镇)长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科技局共同负责管理。县委组织部负责科技副乡(镇)长安排方案、人选考察、人员调整等任免事宜。县科技局负责业务工作安排与协调指导,沟通与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帮助解决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会议总结交流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支持科技副乡(镇)长的工作,使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2、科技副乡(镇)长任职期间,县委组织部同县科技局每年分半年、年终考核两次。考核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重点是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情况和实绩。县委组织部结合平时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民主考评,做好科技副乡(镇)长的考评工作。县科技局负责抓好科技副乡(镇)长的业务工作考核、管理。
3、各乡(镇)党委要加强对科技副乡(镇)长的管理、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作为干部职务升降的主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成绩比较突出的科技副乡(镇)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进行提拔任用。对工作不适应、不胜任的及时调整建议。
4、为了便于指导工作,加强业务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科技副乡(镇)长实行例会制度。每年由科技局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及时掌握全县科技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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