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推动全县科技进步的具体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
(2)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好用好区、市、县划拨的科技三项费用,并对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贯彻落实自治区稳定和壮大科技队伍、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政策,研究提出我县相关意见。
(5)负责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6)负责组织先进适用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7)引导企业走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之路,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和审批。
(8)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档案、技术市场以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9)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及培训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10)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和区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人才、技术的引进和技术协作。
(11)负责科技信息和科技统计的管理工作。
(12)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与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设置
科技局行政编制7人,实有人数6人,局长1名,副局长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