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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办公室职能
组织制订全区工业、交通领域科技发展战略、方针和技术政策,促进技术结构、产品结构的合理调整,推进工业、交通领域科技进步;负责编制和管理工业、交通科技攻关计划及项目,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工业交通科技攻关项目;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新产品试制计划及项目;联系、指导和帮助工业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机制,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组织制订全区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负责编制、实施本区火炬计划,积极推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和各行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负责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究、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前期研究项目的管理。协助管理利通区科技发展基金。
业务程序
1、工业科技项目立项申报
①根据区、市、自治区、国家四级项目的要求,填写下列材料:
-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申报表
- 检索查新报告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项目有关资料(许可证、入网证、用户意见、专利证书、更新证明等)。
②将工业项目材料送工业办公室。
③每年10月至12月为申报下一年度科技项目时间。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①范围:工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向市科委提出申请
②所需材料:
③时间:每年10月份为申报时间
④收费: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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