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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办公室职能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促进全区农村科技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促进科技兴农工作;编制全区农业科技攻关和星火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农业科技攻关和星火计划年度计划的编制、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指导全区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农村重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村、乡镇企业科技进步;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组织评审“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星火明星企业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区科技促进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编制全区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第三产业科技和科学技术普及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区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第三产业科技项目计划的编制、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牵头负责全区科学技术普及的宣传、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并积极开展适用技术的普及推广及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综合试验示范。
业务程序
1、农业、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立项申报
①根据区、市、自治区、国家四级项目的要求,填写下列材料:
-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申报表
- 检索查新报告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项目有关资料(许可证、入网证、用户意见、专利证书、更新证明等)。
②将项目材料送农业办公室。
③每年10月至12月为申报下一年度科技项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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